2016年11月1日 来源:农民日报
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十三五”时期金融机构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也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各级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改进扶贫金融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后续工作面临着任务重、难度大、制约因素多等问题,如何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扶贫工作体系,实现金融扶贫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对整个扶贫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莱芜市地处山东省中部,境内多山地丘陵,经济以钢铁工业为主,人口居住较为分散。2016年初,莱芜市新认定贫困人口26119人,其中老、弱、病、残人群约占贫困人口的八成以上,多是扶贫攻坚战中难啃的“硬骨头”。
为积极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人行莱芜市中支坚持“政府主导、央行牵头、部门联动、金融参与”的工作思路,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莱芜市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扶贫工作信息交流,促进形成金融扶贫合力机制。该行推动莱芜市政府设立了市级扶贫发展基金、扶贫开发担保基金等,为贫困人口以及带动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贴息支持。截至2016年9月末,莱芜市金融机构已累计推出“信保扶贫贷”、“农易贷”、“大棚种植贷”、“光伏扶贫贷”等扶贫信贷产品8项,发放各类扶贫贷款1345万元,贷款余额1284万元,其中贫困户贷款1084万元;农村地区村均金融基础设施达到10.39台,每百人拥有金融基础设施0.88台,同比分别增加1.08台、0.12台,农村地区贫困人口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显提升。
但莱芜市金融扶贫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制约。一是金融扶贫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不完善,影响工作合力。由于扶贫开发仍以条线管理为主,扶贫信息涉及部门多,工作协调难度大。加之建档立卡贫困户多集中在相对偏远地区,银行物理网点偏少,先后金融服务与贫困户的金融需求对接还不够及时。二是对信贷风险的担忧及相关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金融信贷投入积极性。当前,部分金融机构启动了相应问责程序,对一线人员营销带来很大压力,也不可避免地传导到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另外,目前政府部门推出的针对贫困户贷款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覆盖不够全面,影响了一些金融机构扶贫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三是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相对单一,金融扶贫信贷投入缺乏可靠载体。一方面,贫困户贷款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另一方面,目前已经确定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普遍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物。
为此,笔者对进一步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加快建立健全金融扶贫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当前,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机制,畅通金融扶贫信息渠道,实现金融扶贫精准滴灌、精准发力,提高贫困人口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加强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扶贫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整合各类财政资金与扶贫资金资源,合理分散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更好地撬动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探索建立金融扶贫考核问责机制,做到有激励、有奖惩、有倾斜,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基层人民银行要发挥好金融扶贫工作的参谋和桥梁作用。积极做好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统计、监测分析等工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扶贫决策参考,促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加强资金流向引导,发挥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约束作用,保持地方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为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主力军作用,增强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窗口指导,引导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基层行等落实好金融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要求,改善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金融扶贫工作中的责任担当。加强金融扶贫工作对接,发扬“背包银行”传统,多到农村一线调研,分析致贫原因,摸清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积极创新开发扶贫信贷产品,确保金融扶贫既“重点突出”又“普惠大众”。紧紧抓住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等“两个主体”,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建立完善金融精准扶贫台账,跟踪记录“两个主体”信用评定、融资需求等情况,及时调整金融服务模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坚持从内部授权、绩效考核、信贷资源配置等方面对贫困村、贫困户予以倾斜,强化对扶贫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把产业扶贫和带动贫困户脱贫有机结合起来,变“输血”为“造血”,实现金融信贷投入与扶贫开发的良性循环。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贫困地区群众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坚持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机具建设和布放力度,在基层村镇进一步延伸惠农支付网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更好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重点做好扶贫金融政策、支付结算、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等知识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的了解,提高贫困地区农户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防止农民群众因参与非法集资等致贫或返贫,努力提升金融扶贫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