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江苏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合作金融发展之路在何方
发布时间:2016-01-25     浏览次数:     来源:

2016年1月21日    作者:张宏斌    来源:金融时报

 

  在日前召开的“金融转型与农村金融发展”论坛上,几位农村金融领域的大咖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合作金融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意义,并表现出了对于我国合作金融发展所面临诸多问题的担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认为,培育发展多类型的农村合作金融,既包括综合型的合作社,也包括做得不错的专业化资金互助社。如何把近2万多家这样的组织变成新型的合作金融机构,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马九杰指出,合作金融的特点是所有者和客户合为一体,这个治理结构决定了它有很多优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有研究表明抗风险能力最强的机构来自合作金融,其不过度追求利润,有很强的风险免疫力,这些都是基于一个社会网络的共同纽带。

  在时下整个国家都在大谈“互联网+”的背景下,一直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农业及农村金融正被这波浪潮裹挟着。而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既成熟又具备很好的抗风险能力的合作金融,在我们国家的发展却举步维艰,这不得不令人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合作金融真的不适合中国吗?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真的只能水火不容吗?

  纵观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之路,十多年来在政府及监管机构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合作金融组织——原农信社被改制为纯粹意义的商业银行——农商行。监管机构曾经的目标是全部改制,但时限已过却并未达成。近来监管机构的口径发生了微妙变化,从“全面”到“主要”,这种微妙的变化希望是对合作金融发展的利好。但是,任何形式的金融组织的存在都不只是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其组织内部的因素往往是决定性的。

  基于合作金融发展不畅的内外因,杜晓山指出,从中国农民自身的角度来看,其散漫性、眼光短浅、缺乏凝聚力的特点,的确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文因素。在合作金融方面的不断尝试,希望借助内生金融凝聚力把合作金融搞好,的确难度非常大。从外因来看,国家过去多年对“三农”的重视是有差异的,显然还是不够的。改革开放之后,一味地强调市场经济,一味地强调发展致富,但是精神的凝聚力却完全被忽视了,包括对农民基本的教育,还有政策的扶持。杜晓山同时认为,政府现在大提产业化、现代化,过多强调了资本的力量。资本带动农民导致合作化的道路走得艰难万分。“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使得大资本赚了大头,农民获得一些蝇头小利,这种博弈将长期存在。如此发展下去,合作金融之路就更难了。

  笔者在走访诸多农业合作社过程中的确发现,每个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合作社都对应一个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的运作完全是市场化、商业化的,这种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理念一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并非把合作社内部社员的利益放在首位。这种模式其本质貌似是“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但最大的利益回报都流向了资本方和商业金融机构,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及有限的资产价值被严重低估。这种问题的普遍存在,严重抑制了合作金融的发展。

  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合作金融,很多只能叫作“类合作金融”,走向了商业化,不是纯正的合作金融方式。合作金融要发展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个是大家相互之间依赖性强,没有合作无法生存;另外一个就是合作金融要有相应的题材。所谓题材不仅包括农业生产的题材,还应该具备非生产因素的题材。笔者在一小山村采访其“夕阳红资金互助社”时,发现这个资金互助组织是以“农村养老”为纽带建立起来的,村里的老年人作为主要的发起社员,其架构设计和运营模式围绕着村里老人养老问题而展开。同时,结合本村生产经营的需要,集合村内入社人员的资金进行运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既能满足村内老人养老的部分需要,也能够支持部分村内的生产生活资金的需要。

  合作金融发展的基础是什么,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做呢?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何广文认为,合作金融发展需求基础是那些在商业金融不发达,或者基础金融服务没有得到满足的地方,它是一种填补空白的方式。如果将合作金融当成商业金融来做,就背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合作金融是一种自我服务,是基于社区、人员、地缘、血缘本身内在的信任关系的自我金融服务。

  诚然,合作金融发展的滞后已经影响到我国整个农村金融生态体系的健康,而过分运用产业政策结合商业金融的方式面对脆弱的“三农”领域,其可能产生的负面问题将会越来越多。当农民不能通过有效合理的金融供给方式完成自身的生产生活行为,并追求财务自由的时候,越来越可能被资本及商业力量所“俘获”。更为严重的贫富悬殊会产生于农村,更多的生态、人文灾害会停留在农村。不能有充分自主性的农民群体,将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合作金融之路亟待探索,合作金融急需政府、监管机构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