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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不能只在土地上动脑筋
发布时间:2015-07-20     浏览次数:     来源:

2015年07月18日     作者: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刘奇    来源:农民日报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现代农业在规模化问题上不能只在土地上动脑筋,土地只能适度规模,需要在产业布局规模化、产业链条规模化、组织规模化、服务规模化、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规模化五个方面狠下功夫。

  首先,是产业布局的规模化。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模化,便于公益性、社会化服务,便于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有利于形成区域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应按照宜种植则种植、宜养殖则养殖、宜林则林、宜加工则加工、宜旅游则旅游等原则,谋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带动农民增收、竞争力强的大园区,形成差异化布局,区域性优势的格局。在大园区中重点扶持新型职业化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支持帮助农户与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走出一条“大园区、小业主”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其次,是产业链条的规模化。现代农业可分为前现代农业和后现代农业。前现代农业即“石油农业”时代,其特点就是打破农业封闭的内循环,引入外力,使农业产出率大大提高,但它主要还局限在一产里面做文章。后现代农业时代即农业已打破一产的局限,引入二产、三产,用现代理念构建一个上中下游一体,一二三产融合,产供销加互促的多功能复合型产业体系,它需要打造一条包涵一、二、三产的完整的产业链条。千方百计拉长产业链,努力构建从生产起点到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应是我国现代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要获得更高的农业效益,除了生产种植,更要获取设计、包装、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研发等后续产业链条中的高附加值。

  第三,是组织的规模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仅可以降低农业的交易成本,提升农民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同时还能够增强农民抵御来自自然的、社会的、政策的、市场的等种种风险的能力。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必须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只有家庭成员是农业生产的最佳组合。眼下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上需要把握的是,应实现从“组织农民”向“农民组织”的跨越。只有让农民自己起来组织自己,为自己服务,这样的组织化才能使资金、信息、技术、物资等各类资源比较便捷地在市场、企业和农户之间交流、融通,各种风险才能得到防范,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是服务的规模化。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多元新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公益性、经营性和自助性三大方面,公益性的应由政府负责,经营性的由市场运作,自助性的由农民合作组织承担。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青壮年农民几乎都进入城市经商务工,越来越多的农活急需社会提供服务。近些年在全国范围内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有效结合的成功范例就是农机跨区作业。我们必须下大功夫挖掘这一潜力,开拓这一市场,千方百计引导大企业大公司下乡发展各类为农服务的服务业。

  第五,是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规模化。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代替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可以有效地利用现代工业技术和设施装备农业,使农业生产摆脱自然环境与条件的束缚,利用现代工业化的管理和生产手段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使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应大力发展设施高效农业,加大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力度,着力扶持一批工厂化蔬菜、瓜果、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设施技术和产业建设的发展,应是我国现代农业的重要着力点。但对于畜产品、水产品等养殖业应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力,发展适度规模的工厂化经营,不可超越当地环境的净化能力盲目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