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度资金6410万元,继续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019年以来,按照中央新一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部署,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按照中央与省级资金1:5比例配套省级资金,连续3年累计安排11.5亿元,支持1923个村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54亿元,村均205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全省562个低收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8万元,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低收入村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将坚持补齐短板与面上平衡并举,将省定经济薄弱村分年度纳入支持范围,同时注重将有能力有条件开展市场化运营、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营机制的村纳入支持范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