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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四个聚焦”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信息网

近年来,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高邮市紧紧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着力四个聚焦,不断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聚焦“政策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做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名录管理和农民合作社“空壳社”、不运作家庭农场清理工作的同时,发掘并打造了一批运行质态好、产品质量优、品牌效益强、示范作用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对粮食生产加工和种养结合型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上、项目上、资金上给予帮助和扶持。根据《关于印发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四项清单”的通知》(苏农办产〔20235号)文件内容,2023年,共扶持6家头雁家庭农场、5家头雁示范社。今年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5家、县级合作社12家,省级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省级家庭农场典型案例1个。颁布《高邮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和《高邮市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丰富了三农贷款抵押、增信的方式和手段。

聚焦“重点指导”,提供便捷沟通管理渠道。积极构建有效沟通渠道,加强政府对农业经营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金融、劳动力市场,引导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示范基地+品牌打造+农旅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体系,提高综合效益。加强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推介应用统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软件(征东软件),目前该软件已在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全部推广应用。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加强管理效率。

聚焦“人才培育”,扶持“年富力强”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引领下,高邮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激励下乡的政策,让越来越多的“新农人”奔赴高邮的乡村大地,成为乡村振兴路上的有生力量。“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是“年富力强”的农村创业者群体代表,他们大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是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希望。为了激励“人才返乡”,高邮开展了优秀“新农人”评选活动,对有知识、有本领的“新农人”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评选出“二十佳新农人”,书写乡村振兴新故事。

聚焦“强效辐射”,推动“ 千员带万社方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聘任21名同志担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聘期自20237月至20267月。聘用辅导员可以充分发挥其带动效应和辐射作用,努力推进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丰富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共性需求,推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高邮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职责、开展宣传培训、提供政策指导等多种举措,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