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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港头镇:三项举措强化“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来源:新华日报

为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新沂市港头镇不断探索“三资”监管新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全镇“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层权力运行得到规范,“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制度,锻造硬核标尺

研究制定《港头镇强化村级收支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从财务收支、民主理财、合同发包、三资审计等方面,详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流程和部门职责,补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短板,推动全镇“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轨道。成立“村账镇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监理模式,配套出台村级财务审批、重大事项报备、双签字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实现全程规范化。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实现财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健全第三方服务信息库、村级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库和“三资”审计人才库制度,扎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明确程序,划定规范路线

制定出台《港头镇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商品采购、村级工程建设、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等6项决策类事项和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救助救灾、党员管理等6项管理类事项,进一步厘清村级各类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让权力事项更加清晰透明。按照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的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理财和三务公开。村级议事决策事项,须经村支部研究提议、村两会会议讨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廉情信息员参加)审议,结果在公开栏和村各网格同步公开。村级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理财程序研究通过,经村、镇农经、分管领导和蹲点领导签字,审批支出。

创新举措,提高监督质效

参与重大事项的村务监督委员由镇纪委随机抽取,打破过去村支部选择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决策的惯例,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成员的作用。各村设立纪委委员和廉情信息员,制定《港头镇基层监督十条(实行)》,明确“两员”监督职责、监督事项、监督流程,对村里重大事项全流程监督,打通村级“三资”监管“最后一米”。用好用活“三资”审计制度,由镇纪委从审计人才库中抽取人员,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和计划,对村级财务实施年度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事项实行专项审计。同时,对于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开展联合审计,帮助梳理、解决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