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江苏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徐州做好“四员”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22-12-12     浏览次数:     来源:新华日报

近年来,徐州市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通过“四员”服务不断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超过3万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2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10个,对带动农民增收、夯实产业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好复产保供“引导员”,为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徐州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了解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制定生产复工方案,助力家庭农场、合作社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充分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加强与周边各地各类市场主体沟通联系,多途径拓展销售渠道,及时解决供需信息不对等、沟通不畅等问题。指导县(市)区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平台进行在线培训、在线答疑和产销对接。

做好风险防范“安保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市农业农村局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涉农合作组织风险排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细致梳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做到底数清晰、边界明晰和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做好主体发展“培育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存在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大、规范化程度不高、应对风险保障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首先,徐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级示范主体动态监测,继续注销清退一批运行不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推进规范化建设。其次,加强政企、政银合作,与市邮政、邮储、建行、工行、农担等达成惠农合作意向,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量身定制金融、保险等系列惠农服务。同时按照《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制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确保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普惠性贷款支持,有效构建助力主体壮大发展的“金融生态圈”。

做好农产品推广“宣传员”,示范带动全面提升。徐州市定期组织组办各类专题展会、大赛,发挥政府示范、牵线、服务职能,通过“市场+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寻找市场伙伴、提供发展空间。同时组织最美家庭农场评选活动、徐州十佳职业农民评选活动,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等一系列行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数量到质量都有较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