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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创新“设施农业贷”为乡村振兴蓄引金融活水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     来源:新华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拓宽农村各类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近年来宿迁市聚焦“确权、赋权、活权”,在全省率先实施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推动“资产”变“资金”,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设立农业设施物权,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利。借鉴“三块地”改革理论实践,创新设置农业设施所有权,解决农村产权边界不清等问题。建立确权工作体系,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设施的确权颁证,落实确权颁证责任部门、责任人。按照园艺、水产、畜牧三类,精选规模大、质态好的企业,梳理设施农业企业名录。明确确权服务对象,凡是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都可以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建设的农业设施申请确权登记。规范确权颁证程序,建立“确权范围、颁证程序、证书样式、编码规则、公示范围”等“五统一”制度规范,归纳村级申请、镇级审核、县级查验、公示公开、制发证书等“五步走”确权步骤。目前,全市已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证书41本。

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变“资产”为“资金”。在权属明晰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新方式,激发了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的积极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为银行机构发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优先提供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目前,全市已发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5170万元。创新金融产品,开发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贷款产品,重点发展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信贷模式。通过一农一策服务方式,扩大农业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规模。加强银企对接,推动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政策入驻苏企通,先后举办5场银企对接会专题推介信贷产品。深入生产一线,点对点宣传农业设施确权政策与信贷产品,搭建农户与企业的桥梁。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夯实政策实施保障。强化政策引导,规范抵押登记,探索抵押物处置路径,推动政策落地。加强风险防范,支持市县(区)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金融机构将农业设施列入抵押物范围,重点推动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在“苏农担”等风险补偿资金池中的综合运用。规范开展抵押登记,明确申请、核发、变更、续期、注销抵押登记程序,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对已抵押农业设施进行抵押登记,颁发他项权证,防止重复抵押。探索抵押物处置,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资产以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有序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促进农村资产价值进一步显化。目前,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项目数13.7万笔,交易额1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