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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创新推出“三项制度” 护航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     来源:新华日报

多年来,泰州市姜堰区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领域持续创新实践,探索形成了以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两大主体”协同发展为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区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达43.07万亩,流转率83.17%929家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29.33万亩。

在姜堰,家庭农场已然成为粮食生产主力军,“谁种粮”解决之后,面临“种好粮”的问题。该区借助全国和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聚焦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从源头管控、分级管理、激励扶持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打出制度保障“组合拳”,有效促进粮食规模经营提质增效,切实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

严格实施准入监管,从源头把控上规避规模经营风险。今年,姜堰区首次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准入监管制度,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让包田种地也有了一套完善的资格审查机制。该《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资格内容,重点审核意向流入方从事农业经营资格和能力、已流转经营的规模、履约情况、流转用途等。与此同时,实行分级联合审查制度,规范签订土地流转承诺书,严格流转土地项目审核,通过进一步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防控规模经营风险。

科学实施综合评价,从分类管理上确立择优扶强导向。姜堰区出台《家庭农场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区粮食种植类和以粮食种植为主的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赋分,评价内容由基础分项、附加分项以及取消参评资格项三部分组成。根据得分将种粮农场分为ABC三个等次,评价结果录入全区共享的等级信息数据库,作为组织开展土地流转、项目扶持、评先评优等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其中,基础分侧重考量种粮家庭农场主诚信意识、实力水平等;附加分对农场创先争优方面进行加分;资格分侧重防范粮食安全生产风险,设置7种可取消当年度参评资格的行为。通过综合评价管理机制,将合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优质农场接续稳定经营,整体提升全区粮食生产水平。

创新实施养老补助,从职业认同上增强农场主自豪感。现在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根源在于社会上对农民身份的不认同,认为不体面、无保障。为调动家庭农场种粮积极性,姜堰制定《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补助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对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予补助,并在全省率先建立补助逐年递增机制和设立种粮面积规模附加补助。在74日举办的姜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现场,顾高镇塘桥种植家庭农场的农场主顾成明得知该项新政后,激动地说:国家每年都给予我们农场主很多优惠政策,现在区里又新增了养老保险补助,咱种田的养老也能有保障,解了我的后顾之忧。”

姜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冬雷表示,系列《办法》的出台,将合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充分调动家庭农场主的积极性,助推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把当前的大好形势维护好、优质农场保护好、整体能力发展好,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