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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以“书记领航”项目为引领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来源:

近年来,镇江市创新思路、主动作为,通过“坚持一个引领、强化三项保障、落实四个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领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目前,全市实现稳定性收入80万元以上村的全覆盖,总量达12.4亿元,村均收入220万元。

坚持“书记领航”项目引领,推动形成四级书记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今年以来,建立推进乡村振兴书记领航制度,市、县、镇、村四级书记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书记领航项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00万元、经济强村达45%的目标定位,形成工作例会、督查调度、定期通报、研究会商和考核激励等各项机制等,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调度推进,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三项资源要素保障,以政策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实

推动全市资源要素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集聚,进一步落实土地、金融、财政等重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引导各地用活农村资产、盘活农村资源、搞活农村金融,增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造血能力。土地保障方面,从今年10月开始,按照被征地面积的5%10%的比例确定村级留用地计划;20225月底前,按照每个村35亩的标准,专项支持98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十四五”时期,将落实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不低于5%的指标,专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金融举措方面,以推动落实金融为农办实事“金穗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提供面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发挥农担公司作用,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结合有实际收益和投入回报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信用贷款。到20225月底前,力争银行机构对经济薄弱村授信覆盖面超过90%,授信500万以上的经济薄弱村占比超过60%。财政支持方面,“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市挂钩帮促的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优先支持抱团兴建的联合发展项目。在保障村运转经费不少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对经济薄弱村每年再增加510万元的运转经费补助。各级政府或部门安排村集体承担的各类工作事项,承担和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妥善减轻村集体承担的支出负担。

落实四项工作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深入

围绕齐抓共管、服务帮促、挂钩激励、模式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富民强村行动,在全市推进落实“一名市领导挂、一名机关干部领、一个机关部门帮、一个服务团队助、一家优质企业带、一组金融资源推”的“六个一”挂钩帮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服务帮促机制,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等部门协调推进,进一步优化简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审批服务,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经济薄弱村编制村庄规划、做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挂钩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类人员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理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发放奖励绩效。健全模式创新机制,重点推动村集体参与各类农村工程项目或设施项目,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等方式开展各类服务,集体经济抱团(异地)发展,打破村或镇(街道)的地域界限建立利益联结等,推动项目经济、服务经济、物业经济、飞地经济、融合经济、资源经济等六大模式创新,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