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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后有保障补偿额很满意——江苏金湖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实施纪实
发布时间:2018-04-18     浏览次数:     来源:

2018年4月16日       来源:农民日报

 

    编者按:国务院印发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在开展相关试点。江苏省金湖县作为较早推进这一工作的试点县,在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管用的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借鉴。请看本报记者走进金湖县发来的报道。

    本报记者陈艺娇见习记者王壹文/图

    沈官顺用了56万元扩建了自家在江苏省南京市的厨具厂,生意越做越红火,一切都步入了正轨,一家三口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一年多以前,他还为没有资金扩大厨具厂规模发愁。为沈官顺一家“雪中送炭”的,正是来自他的老家——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政策。

    沈官顺一家原来住在金湖县银涂镇唐港村,有承包地20.23亩,自留地1.13亩。后来,沈官顺在南京市开办了一家厨具厂,想扩大规模但苦于缺少资金,恰巧赶上金湖县在唐港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经过商议,全家一致决定参加这一试点工作,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通过这一举措,2016年年底沈家得到一次性退地补偿款56万多元。这样,沈官顺不仅解决了扩大厨具厂规模缺少资金的问题,更把自家闲置的土地变成了现金。

    承担试点迈出有偿退出第一步

    为了使更多“沉睡”的土地资源真正活起来,激活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强村富民,金湖县2013年5月就已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因为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真正做到了“确实权、颁铁证”,于2015年全面完成了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初,金湖县获批成为“国家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试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便是金湖县主要承担的两项试点之一。

    经过多次会议研究,金湖县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方案的核心内容:按照有房居住、有养老保障、有生活来源“三有”标准,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退出农户。通过前期制定方案、农户申请、小组同意、村级初审、村级公示、镇级审批、签订协议等规范程序,对符合“三有”条件的农户,允许其有偿退出,实行“永久性退出,一次性补偿”。

    百里挑一唐港村第一个 “吃螃蟹 ”

    核心内容既然明确了,接下来就是选择试点村庄进行实施了。既然是试点,怎么选、选哪个至关重要。为何唐港村能够从众多村落中脱颖而出?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姚月军告诉记者,选择唐港村是因为通过实地调查摸底,对全县各镇情况进行评估后,评估组一致认为唐港村的群众基础好、农业农村工作基础扎实、实施试点工作条件较好,便决定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法,稳步有序地在唐港村推进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必须遵守以下程序:自愿退出的农户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组研究确认后,提交镇里审核,对照“三有”标准严格筛选符合退出条件的农户;再对自愿退出的农户核实退出地块、面积,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户籍,确定落实退出后养老和居住保障,测算有偿退出补偿费用并明细到户;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最终与各退出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协议,完善有关手续,兑现补偿金。

    2016年金湖县银涂镇唐港村对基本符合条件的21户农户实施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共退出承包地343.3亩,自留地42.3亩。2017年,实施了二期试点,涉及10户23人,退出承包地和自留地共156.21亩。

    记者了解到,金湖县对退出的343亩农地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由县里一家国有资产公司、镇里一家国有资产公司、村集体三方分别出资40%、40%、20%,其间组建“金港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给付退地补偿款,同时获得土地经营权。公司对退出的承包田开展土地平整等农田基础设施工作,对外招租洽谈,吸引有实力的种田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发展高档果品生产和相关的休闲观光农业。同时在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集体土地保值增值。

    全程护航城镇保险使退出村民老有所养

    金湖县农工部经管科科长刘海明认为这次试点最大的亮点在于,签署退出协议的农民可以享受城镇企业保险,共享改革红利。刘海明告诉记者,在退出条件中明确规定,退出的村民“要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正常的社会保险,家庭成员中劳动年龄段人员(在校学生除外)有稳定就业,并持有正常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家庭有足够的收入保障其生活。”

    今年50岁的沈官云也是第一批参加试点的村民之一。沈官云一家四口人,家中共有17亩地,如今全家都已经在金湖县城内安家。土地退出后,不算宅基地的补助,仅土地退出的补偿款就有近46万元。现在老沈在南京市打工每个月有5000~6000元收入,妻子全职在家照顾老人和上学的孩子。谈及参加土地有偿退出试点,沈官云特别高兴,“我从2006年开始就外出打工,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耕种,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如今能遇到试点,这真是个大好事儿哩!”当被记者问及以后是否会想回到村里,老沈笑着说:“不会啊,现在的生活稳定了,也慢慢在变好,而且地都退了,都是签了协议的。作为保障,政府还为我们夫妻二人办理了城镇企业职工保险,我们一次性补缴了15年大概20万元。真正让我们老有所养,没啥子担忧了。”

    按照“因户制宜,就近安置”的原则,政府对所有退出农户妥善安置,退出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青壮年进入集镇、城市,转为产业工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老人们也大都随子女进入城镇安享晚年。

    据了解,这一试点改革的目的在于拓展唐港村的发展空间,通过整合土地资源,为工业发展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所退出的土地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增强村集体使用土地的自主权。退地农民由过去在农村分散居住,变为到集镇安置小区集中居住,不仅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而且可以充分享受到休闲公园、便民服务中心、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农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就地进园区企业、社区就业,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与此同时,刘海明也表示,试点政策是好的,现在很多村民都想参加,但是试点数量毕竟有限。“试点就是走在政策前面的尝试嘛!未来国家需要从立法层面来明确有关条款,同时还要给予退出土地的经营管理创造条件”,刘海明说,“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可以有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国家在一些项目上给予政策支持。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让经营者逐年收回投资,这样才更具推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