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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早日过上全面小康
发布时间:2018-02-01     浏览次数:     来源:

2018年1月30日       来源:新华日报

 

  中国江苏网讯 27日,省人大代表、省委农工办主任赵旻,省人大代表、泗洪县梅花镇段庄村支部书记钱鑫龙来到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访谈节目现场,探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时代,如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主持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那么,江苏如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致富?

  赵 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根本目的还是实现农民增收。这几年我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0亿公斤左右,但也面临市场压力,农民通过粮食生产所得收益在收窄,必须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政府有很多事可做,但不能直接干预市场,不能直接命令农民种什么、不种什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以农业农村的资源为中心,拉长农业价值链。新产业新业态需要专业人才,必须以更大的投入,动员更多的力量关心农业农村的发展。

  钱鑫龙:我们村根据自己的特点调整农业结构。全村9600多亩地,流转2000多亩地,发展苗木、草莓等种植,在林下进行畜禽养殖,提高林地产出。下一步,将林下养殖结合脱贫攻坚,成立养殖合作社,向贫困户免费提供鸡苗和技术,给予销售支撑,分红让农户占到六成。还准备发展草鸡深加工,利用淘宝、京东进行线上销售,让农产品卖出更高的价格,吸引贫困户参与进来。

  主持人:国家允许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这对于城乡融合发展有什么样的意义?有人说,城里人可以去农村买房子了,两位怎么看?

  赵 旻: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利益,根本在土地上。中央近些年根据各地的探索,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置”改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增加农民财产权,对此我们一定要把握精髓。放活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民房屋的财产权,土地依然是集体的,这一点必须维护。有些人认为机会来了,要到农村买房子,认为可以炒宅基地了,这不对。当前严禁买卖农民宅基地,严禁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城里人去农村发展旅游,可以通过租用等方式使用宅基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不能买卖宅基地。

  钱鑫龙:房子是老百姓自己盖的,他可以出租,但土地绝对不能买卖。从基层看,还没有出现买卖的情况。

  赵 旻:南京已经开始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既增加农民收入,又让城里人通过租住满足住房需求,但不是说连地也买过去了。目前试点还在探索总结,不能一窝蜂地上。

  主持人:这两年,很多地方乡村建设中出现同质化、景观化、商业化现象,两位对此怎么看?

  钱鑫龙:商业化、模式化、定式化等现象,在一些地方的确存在。很多人认为,建设美丽乡村就是“涂脂抹粉”,在墙上描描画画,或者按一个造型建新房,如此一来千篇一律,失去了地方建筑、乡村文化原有的特点。建设美丽乡村,一定要因地制宜,结合本村历史传统、文化特色、风俗习惯科学规划。

  赵 旻:我觉得对此还是要宽容一些,乡村旅游怎么发展,应该允许各地探索。出现同质化等问题是因为规划没跟上,跌跌撞撞往前走,需要一个过程。只要不给农民带来负担,能给农民增加收入,就让其不拘一格自主探索。“涂脂抹粉”之类批评,可能更多是针对一些基层政府的政绩观,这确实要改进。

  主持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实现60万人脱贫。这个目标怎么实现?如何避免脱贫再返贫?

  赵 旻:2015年底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两年来我省已脱贫133万人,目前还没脱贫的低收入人口大概有125万。越往后脱贫任务越艰巨,因为剩下的大多是没有劳动能力的,因病因残致贫所占比重较大;而随着市场不断波动,产业扶贫难度加大。但是我们有信心,每年保证6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脱贫路径需要创新,积极发展各种新的业态,让更多农民从农业现代化中受益。今年,省扶贫办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的形式,保障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收益。贫困户因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返贫,这种情况确实有,但是党和政府绝不会让他们长期处在贫困线下,一定会确保他们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

  钱鑫龙:泗洪去年给低收入人群购买100元的商业保险,一旦家里碰到天灾人祸,可以到保险公司领一万块钱的赔偿。我们村有户人家突然失火了,就用赔偿金修葺房子。过去,我们通常把扶贫资金撒下去给贫困户,现在通过扶持村集体,由集体办产业、上项目,保障贫困户有长久收益。

  赵 旻:我们鼓励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权、农民变股东,通过兴办项目,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让他们参与项目,共建共享提升脱贫内生动力,减少“等、靠、要”现象。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倪方方